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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
2008年8月15日
 

  近日,财政部、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在无锡举行启动仪式,太湖流域在全国率先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太湖流域的2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将首先告别“免费午餐”时代,将通过有偿方式获得COD的排放权。

  江苏省制定的初始排放指标具体收费价格,COD为4500元/吨年(污水处理厂为2600元/吨年)、二氧化硫为2240元/吨年。积极购买排污权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试点期内,凡一次性缴清2009年至2010年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的排污单位,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凡一次性缴清2009年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的排污单位,按收费标准的80%计收;凡自愿参加试点的排污单位,均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

  据介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包括太湖流域内的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还包括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太湖流域排污交易一级市场建成后,二级市场会接着跟进。在这个市场上,企业节约下来的污染排放指标,可以成为一种“有价资源”用来交易。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武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