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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辽宁省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为辅助的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全省已有1087.8万城镇从业人员参保,覆盖面达到8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省也已初步形成,90%以上的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也基本得到解决;全省还普遍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特困人群的医疗难问题得到缓解。
今年,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盘锦9个市被确定为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试点城市;锦州、阜新两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也已形成,省里拟向国务院补充推荐,争取成为今年国家试点城市。如获批准,辽宁省14个市将全部成为国家试点城市。今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参保率将达到40%以上,参保人员总数超过32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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